商品名稱 保用期 / 年 備註
窗口式冷氣機 3年 壓縮機5年
分體式冷氣機 2年

壓縮機5年

雪櫃 5年 變頻壓縮機10年
日式全自動洗衣機 2年 變頻摩打保用10年
日式雙槽式洗衣機 1年 -
前置式滾桶洗衣機 2年 變頻摩打保用10年
抽濕機 2年 壓縮機5年
空氣清新機 1年 -
風扇 1年
無線/直立式/家庭吸塵機 2年
商用吸塵機 1年
電飯煲 2年
微波爐及焗爐 1年 -
大型家庭電器陳列品 1年
保用條款及細則
  1. 阿奇立克日立家電(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客戶在產品保用期內(保用期由購買日期起計),在正常使用之情況下,產品出現故障,經本公司査驗確實,將可獲免費維修及更換零件服務;郤因應情況適當為限,而所有被更換的零件均屬本公司所有。
  2. 保用年期:
    1. 冷氣機的壓縮機保用5年。如壓縮機在<適用於分體式冷氣機>第3 至第5 年/<適用於窗口式冷氣機>第4至第5年期問損壞而需要更換時/<適用項目工程產品>第19個月至第5年,壓縮機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重注冷媒(入雪種)丶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2. 雪櫃的一般壓縮機保用5年;“變頻壓縮機”則保用10年。如“變頻壓縮機”在第6至第10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變頻壓縮機”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重注冷媒(入雪種)、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3. 抽濕機的壓縮機保用5年。如壓縮機在第3至第5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壓縮機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重注冷媒(入雪種)、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4. 日式全自動洗衣機或前置式滾桶洗衣機的一般摩打保用2年;“變頻摩打”則保用10年。如“變頻摩打”在第3至第10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變頻摩打”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5. <適用於大型家庭電器陳列品/特價品>全機保用一年。
  3. 免費保用服務並不包括:
    1. 有關安裝、拆卸、代運送、棄置、裝拆妨礙維修工作之裝修或設施、清洗、除污、除蟲、除霉等服務。
    2. 更換、維修或翻新外殼、機身、面板、電源線、
      1. <適用於冷氣機>去水裝置、清理排水系統、濾網、遙控器、電池、清洗窗口冷氣機底盤丶窗口冷氣機前面蓋
      2. <適用於雪櫃>雪櫃門、膠邊、手柄、鈕掣、玻璃、層架、生果箱、冰格、雪櫃關門裝置
      3. <適用於抽濕機>鈕掣 、隔塵網、過濾網、盛水器、去水喉、手柄、活動腳輪、遙控器、電池
      4. <適用於洗衣機>水龍頭及其他附加裝置、排水管道淤塞清理及通渠工作、供水喉、排水管、洗衣蓋、過濾器、淨化網組件丶洗衣機門及相關組件
      5. <適用於空氣清新機>盛水托盤、托盤蓋、水桶、水桶蓋、灰塵感應器鏡頭、過濾網及組件、遙控器、電池
      6. <適用於電飯煲>內鍋、底盤、蓋子加熱板、過濾器、蒸氣閥蓋、手柄
      7. <適用於微波爐及焗爐>托盤、烤盤、烤盤蓋、水箱、滴水盤、手套、烘焙用配件(包括底座及其儲存箱)
      8. < 適用於吸塵機>外殼、機身丶面板、鈕掣丶電池、充電器、電源線、塵袋、塵杯、過濾網、過瀘網蓋、喉管、軟管、毛刷、吸頭、延長器及相關組件
      9. < 適用於風扇>風扇扇葉、遙控器、風葉網、底座
      10. < 適用於冷氣機/雪櫃/抽濕機/洗衣機/ 空氣清新機/日式雙槽式洗衣機/日式全自動洗衣機/吸塵機/風扇>喉管或電源之延長及更改。
    3. 由於電池壽命降低而使充電後之可用時間的縮短或充電所需時間之改變。
    4. 未有按照安裝或使用說明書之指引而引致之任何修正或維修工作。
    5. 由於人為損壞、錯誤使用、濫用、疏忽、過度蝕損或生銹、擅自修理或改裝、正常之日久使用損耗、意外、天災、其他非本公司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之損壞及損失。
    6. 產品用於非家用或非產品原本設計之用途。
    7. 在危險情況下工作。
    8. 擅自刪改產品型號、機身編號、產品序號或保用證內容。
  4. 若產品因位置或周邊環境阻礙引致本公司未能於安全情況下進行檢查或維修服務時,客戶須提供安全而合適之設備,如長梯、工作台或棚架;或將產品移離及裝回相關位置,而有關一切費用及手續須由客戶負責。
  5. 離島、禁區及公共交通不達之客戶需上門服務時,需要較長時間安排及須支付相關附加費及其他有關費用。若有關產品需回廠服務或產品位於艇舶上,客戶需負責將產品送往本公司的服務中心,或位於市區交通可達的地方交收,及於修妥後在同一地點取回。
  6. <適用於家庭小電器>產品需要維修,客戶需自行送往特約客戶服務中心,並於修妥後,在同一地點取回。
  7. 所有交到服務中心之物品,在本公司發出通知取回後兩個月內仍不領回,將被視作放棄論,本公司將有權對該等物品作出處置,由此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8. 本公司無須因產品的故障或失靈而引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及索償承擔責任。
  9. 此保用服務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而平行進口產品(水貨)並不適用。其他商號或人仕所發出之任何保用証書均不為本公司承認。
  10. 客戶須於購買日期起計14日內,辦理保用證登記。如要更改地址或電話號碼,請即通知本公司。
  11. 在保用期內提供免費服務時,用戶必須出示保用證及購買商號之發票正本予本公司職員核實。如未能出示有關證明,將須按章付費,而已收取之費用均不獲退還。
  12. 所有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並以公司網頁的英文版為準。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備註:

  1. 由2018年10月1日起,保用證將不再貼於機盒上,出廠時已放於機盒內(不設保用證的產品除外)。
  2. 保用證必須登記方為有效,客戶請保留保用證及購買商號之發票正本,在維修服務時向本公司職員出示作為記錄。
  3. 保用期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保用證或網頁內之保用條款。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一切條款及細則之最後解釋權及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