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保用期 / 年 備註
窗口式冷氣機 3年 壓縮機5年
分體式冷氣機 2年

壓縮機5年

多聯式分體冷氣機 1年

壓縮機5年

雪櫃 5年 變頻壓縮機10年
日式全自動洗衣機 2年 -
日式雙槽式洗衣機 1年 -
前置式滾桶洗衣機 2年 變頻摩打保用10年
抽濕機 2年 壓縮機5年
空氣清新機 1年 -
高溫蒸氣烤焗水波爐 2年 -
IH電飯煲 2年 -
陳列品 1年 雪櫃陳列品2年
保用條款及細則
  1. 阿奇立克日立家電(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客戶在產品保用期內(保用期由購買日期起計),正常使用之情況下,如發覺機件失效,經本公司查驗屬實,將可獲免費維修及更換零件服務;但只限由本公司進行始獲提供,並按情況認為適當為限,而所有被更換的零件均屬本公司所有。
  2. 保用年期
    1. 冷氣機的壓縮機保用5年。如壓縮機在<適用於分體式冷氣機>第3至第5年/<適用於窗口式冷氣機>第4至第5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適用項目工程產品>第19個月至第5年,壓縮機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重注冷媒(入雪種)、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2. 雪櫃的一般壓縮機保用5年;“變頻壓縮機”則保用10年。如“變頻壓縮機”在第6至第10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變頻壓縮機”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重注冷媒(入雪種)、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3. 抽濕機的壓縮機保用5年。如壓縮機在第3至第5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壓縮機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重注冷媒(入雪種)、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4. 前置式滾桶洗衣機的一般摩打保用2年;“變頻摩打”則保用10年。如“變頻摩打”在第3至第10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變頻摩打”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5. <適用於陳列品/特價品>冷氣機、雪櫃、抽濕機的壓縮機保用5年,雪櫃的“變頻壓縮機”、前置式滾桶洗衣機的“變頻摩打”保用10年。如壓縮機或摩打在第2至該壓縮機或摩打保用期完結前損壞而需要更換時,該壓縮機、及摩打不用收費;但有關檢查、人工、重注冷媒(入雪種)、其他零件、運輸等費用將按章收費。
  3. 免費保用服務並不包括:
    1. 有關安裝、拆卸、代運送、棄置、裝拆妨礙維修工作之裝修或設施、清洗、除污、除蟲、除霉等服務。
    2. 更換、維修或翻新外殼、機身、面板、電源線、
      1. <適用於冷氣機>去水裝置、清理排水系統、濾網、遙控器、電池
      2. <適用於雪櫃>雪櫃門、膠邊、手柄、掣鈕、玻璃、層架、生果箱、冰格
      3. <適用於抽濕機>掣鈕、隔塵網、過濾網、盛水器、去水喉、手柄、活動腳輪、遙控器、電池
      4. <適用於洗衣機>水龍頭及其他附加裝置、排水管道淤塞清理及通渠工作、供水喉、排水管、洗衣蓋、過濾器、淨化網組件
      5. <適用於空氣清新機>盛水托盤、托盤蓋、水桶、水桶蓋、灰塵感應器鏡頭、過濾網及組件、遙控器、電池
      6. <適用於IH電飯煲>內鍋、底盤、蓋子加熱板、過濾器、蒸氣罩、手柄
      7. <適用於水波爐>托盤、烤盤、烤盤蓋、水箱、滴水盤、手套、烘焙用配件(包括底座及其儲存箱)
      8. <適用於冷氣機/雪櫃/抽濕機/洗衣機/空氣清新機/日式雙槽式洗衣機>喉管或電源之延長及更改。
    3. 由於電池壽命降低而使充電後之可用時間的縮短或充電所需時間之改變。
    4. 未有按照安裝或使用說明書之指引而引致之任何修正或維修工作。
    5. 由於人為損壞、錯誤使用、濫用、疏忽、過度蝕損或生銹、擅自修理或改裝、正常之日久使用損耗、意外、天災、其他非本公司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之損壞及損失。
    6. 產品用於非家用或非產品原本設計之用途。
    7. 在危險情況下工作。
    8. 擅自刪改產品型號、機身編號或保用證內容。
  4. 若產品因位置或周邊環境阻礙引致本公司未能於安全情況下進行檢查或維修服務時,客戶須提供安全而合適之設備,如長梯、工作台或棚架;或將產品移離及裝回相關位置,而有關一切費用及手續須由客戶負責。
  5. 離島、禁區及公共交通不達之客戶需上門服務時,需要較長時間安排及須支付相關附加費及其他有關費用。若有關產品需回廠服務或產品位於艇舶上,客戶需負責將產品送往本公司的服務中心,或位於市區交通可達的地方交收,及於修妥後在同一地點取回。
  6. <適用於IH電飯煲>若產品需要維修,客戶需自行將產品送往本公司之服務中心,並於修妥後,在同一地點取回。
  7. 所有交到服務中心之物品,在本公司發出通知取回後兩個月內仍不領回,將被視作放棄論,本公司將有權對該等物品作出處置,由此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8. 本公司無須因產品的故障或失靈而引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及索償承擔責任。
  9. 此保用服務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而平行進口產品(水貨)並不適用。其他商號或人仕所發出之任何保用証書均不為本公司承認。
  10. 客戶須於購買日期起計14日內,辦理保用證登記。如要更改地址或電話號碼,請即通知本公司。
  11. 在保用期內提供免費服務時,用戶必須出示保用證及購買商號之發票正本予本公司職員核實。如未能出示有關證明,將須按章付費,而已收取之費用均不獲退還。
  12. 所有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並以公司網頁的英文版為準。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商品名稱 保用期 / 年 備註
電飯煲 2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不需保用登記

(贈品日立電飯煲RZ-ZH10Y/W憑購買雪櫃的發票可享1年免費原廠保用。)

強力渦輪旋風式吸塵機 2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不需保用登記
無線/直立式吸塵機 2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不需保用登記
家庭小電器 1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不需保用登記
健康及美容護理產品 1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不需保用登記 

CM-N58000BF 享有3年保用

CM-N48000BF 享有2年保用

電鬚刨 2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不需保用登記
保用條款及細則
  1. 阿奇立克日立家電(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客戶在產品保用期內(保用期由購買日期起計),正常使用之情況下,如發覺機件失效,經本公司查驗屬實,將可獲免費維修及更換零件服務;但只限由本公司進行始獲提供,並按情況認為適當為限,而所有被更換的零件均屬本公司所有。
  2. 免費保用服務並不包括:
    1. 有關安裝、拆卸、代運送、棄置、裝拆妨礙維修工作之裝修或設施、清洗、除污、除蟲、除霉等服務。
    2. 更換、維修或翻新外殼、機身、面板、電源線、
      1. <適用於家庭小電器/健康及美容護理產品> 掣鈕、電飯煲內鍋、盛水器、量杯、吸塵機布袋及紙袋、喉管、毛刷、電鬚刨刀網、刀頭、修剪刀、電池、電線、電源變壓器
      2. <適用於電飯煲> 內鍋、底盤、蓋子加熱板、過濾器、蒸氣罩、手柄
      3. <適用於無線充電式吸塵機> 掣鈕、電池、充電器/座、插頭、集塵器、吸塵袋、濾網、喉管、吸嘴、毛刷
      4. <適用於電鬚刨> 保護蓋、內外刀組(刀網及刀頭)、修剪刀、電池、按鈕、電源變壓器、插頭、清潔刷、剃鬚刀潤滑油、旅行袋
      5. <適用於家庭小電器/無線充電式吸塵機> 喉管或電源之延長及更改。
    3. 由於電池壽命降低而使充電後之可用時間的縮短或充電所需時間之改變。
    4. 未有按照安裝或使用說明書之指引而引致之任何修正或維修工作。
    5. 由於人為損壞、錯誤使用、濫用、疏忽、過度蝕損或生銹、擅自修理或改裝、正常之日久使用損耗、意外、天災、其他非本公司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之損壞及損失。
    6. 產品用於非家用或非產品原本設計之用途。
    7. 擅自刪改產品型號、機身編號或保用證內容。
  3. 若產品需要維修,客戶需自行將產品送往本公司之服務中心,並於修妥後,在同一地點取回。
  4. 所有交到服務中心之物品,在本公司發出通知取回後兩個月內仍不領回,將被視作放棄論,本公司將有權對該等物品作出處置,由此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5. 本公司無須因產品的故障或失靈而引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及索償承擔責任。
  6. 此保用服務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而平行進口產品(水貨)並不適用。其他商號或人仕所發出之任何保用証書均不為本公司承認。
  7. 在保用期內提供免費服務時,用戶必須出示購買商號之發票正本予本公司職員核實。如未能出示有關證明,將須按章付費,而已收取之費用均不獲退還。
  8. 所有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並以公司網頁的英文版為準。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商品名稱 保用期 / 年 備註
投影機 3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需保用登記
互動式平面顯示器 1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需保用登記
教室錄影系統 1年 不設保用證,只需憑發票保用,需保用登記
保用條款及細則
  1. 阿奇立克日立家電(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客戶在產品保用期內(保用期由購買日期起計),正常使用之情況下,如發覺機件失效,經本公司查驗屬實,將可獲免費維修及更換零件服務;但只限由本公司進行始獲提供,並按情況認為適當為限,而所有被更換的零件均屬本公司所有。
  2. <適用於投影機> 投影機的液晶組件及光學引擎保用1年。如液晶組件或光學引擎在第2至第3年期間損壞而需要更換時,有關檢查、人工、其他零件、運輸等不用收費,唯液晶組件及光學引擎須按章收費。
  3. 免費保用服務並不包括:
    1. 有關安裝、拆卸、代運送、棄置、裝拆妨礙維修工作之裝修或設施、清洗、除污、除蟲、除霉等服務。
    2. 更換、維修或翻新外殼、機身、面板、電源線、
      1. <適用於投影機> 投影機放映燈、掣鈕、產品以外的訊號系統、供電裝置、隔塵網、耳筒、遙控器、電池
      2. <適用於互動式平面顯示器> 產品以外的訊號線及訊號系統、供電裝置、其他產品之安裝或連接、屏幕框架、掣鈕、耳筒、遙控器、電池及所有附件的更換、永久殘像、安裝在超過兩米(由地面到屏幕底部計算)之裝拆費用、掛牆安裝工程
      3. <適用於教室錄影系統> 產品以外的訊號線及訊號系統、供電裝置、其他產品之安裝或連接、掣鈕、遙控器、電池及附件的更換、安裝在超過兩米之裝拆、任何資料救援或備份服務
    3. 任何由於使用、檢查、原有設計、重設、故障、維修、存放、電源或訊號中斷或不穩定、連接其他設備所引起、或運送時引致之系統錯誤、資料及數據丟失、外流或損毀,以及一切直接或間接附帶的損壞,利潤、商業投資及商譽之損失,或因資料遺失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並不負任何責任。建議客戶應適時及在要求服務前將有關資料備份及採取適切之數據保安。
    4. 未有按照安裝或使用說明書之指引而引致之任何修正或維修工作。
    5. 由於人為損壞、錯誤使用、濫用、疏忽、過度蝕損或生銹、擅自修理或改裝、正常之日久使用損耗、意外、天災、其他非本公司能控制的原因所引致之損壞及損失。
    6. 產品用於非家用或非產品原本設計之用途。
    7. 在危險情況下工作。
    8. 擅自刪改產品型號、機身編號或保用證內容。
  4. 若產品因位置或周邊環境阻礙引致本公司未能於安全情況下進行檢查或維修服務時,客戶須提供安全而合適之設備,如長梯、工作台或棚架;或將產品移離及裝回相關位置,而有關一切費用及手續須由客戶負責。
  5. 離島、禁區及公共交通不達之客戶需上門服務時,需要較長時間安排及須支付相關附加費及其他有關費用。若有關產品需回廠服務或產品位於艇舶上,客戶需負責將產品送往本公司的服務中心,或位於市區交通可達的地方交收,及於修妥後在同一地點取回。
  6. 所有交到服務中心之物品,在本公司發出通知取回後兩個月內仍不領回,將被視作放棄論,本公司將有權對該等物品作出處置,由此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7. 本公司無須因產品的故障或失靈而引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及索償承擔責任。
  8. 此保用服務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而平行進口產品(水貨)並不適用。其他商號或人仕所發出之任何保用証書均不為本公司承認。
  9. 投影機及互動式平面顯示器不附有保用證,客戶必須於網上登記方為有效。如要更改地址或電話號碼,請即通知本公司。
  10. 在保用期內提供免費服務時,用戶必須購買商號之發票正本予本公司職員核實。如未能出示有關證明,將須按章付費,而已收取之費用均不獲退還。
  11. 所有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並以公司網頁的英文版為準。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備註:

  1. 由2018年10月1日起,保用證將不再貼於機盒上,出廠時已放於機盒內(不設保用證的產品除外)。
  2. 保用證必須登記方為有效,客戶請保留保用證及購買商號之發票正本,在維修服務時向本公司職員出示作為記錄。
  3. 保用期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保用證或網頁內之保用條款。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一切條款及細則之最後解釋權及決定權。